适用于饮料(碳酸饮料、功能饮料、茶饮、果汁)、乳品(含人造奶、冰淇淋等冷冻乳品)、糖果(硬糖、软糖、口香糖、压片糖)、焙烤食品、口腔护理(牙膏、漱口水、口腔喷雾)、日化(护肤、洗护、须后产品)、医药(含片、口服液等)以及烟草和电子烟油等品类。
表2 WS-23 参考用量(以终产品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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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用领域 |
参考用量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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饮料(碳酸、功能、茶饮等) |
3–50 mg/kg(常用15–30) |
热灌装可趁热溶解后添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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乳制品(含人造奶) |
100–500 mg/kg |
上限参考500 mg/k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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冰淇淋等冷冻乳品 |
10–50 mg/kg |
注意低温防析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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硬糖 |
10–50 mg/kg |
个别资料上限至500 mg/k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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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香糖 |
500–3000 mg/kg |
常用750–3000 mg/k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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糖粒 / 压片糖 |
50–150 mg/kg |
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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焙烤食品 |
3–8 mg/kg |
耐高温稳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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牙膏 |
100–300 mg/kg(0.01%–0.03%) |
先溶于丙二醇或香精油再投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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漱口水、口腔喷雾 |
15–600 mg/kg(常用30–200) |
按目标凉感调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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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药(含片、口服液等) |
50–200 mg/kg |
须符合药品法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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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化(护肤、洗护) |
0.01%–0.1% |
以低剂量起步,避免刺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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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草 / 电子烟油 |
100–500 mg/kg |
电子烟油另见0.1%–0.5%范围 |
注:以上区间综合自 FEMA 参考用量及多家供应商产品资料,各来源差异较大;正式投产前须按目标配方和目标凉感进行小试,并以适用法规与批次验证为准。建议从低剂量起步(如饮料15 mg/kg、口腔护理0.02%),经感官评价逐步调整。
· 母液法(推荐):WS-23 微溶于水,直接加入水相体系易析出结晶。应先溶于乙醇、丙二醇、甘油或植物油中,配成10%–30%母液,再定量加入。
· 香精预混法:将 WS-23 先溶于成品香精中,随香精一起投料,分散最均匀且便于计量。
· 热溶法:利用其在热水中溶解度显著提高的特性,热灌装/热溶工艺可先溶于60 ℃以上热水中,趁热加入。
· 增溶/包合:透明饮料等冷灌装体系,可采用 β-环糊精包合或吐温类增溶剂,防止析晶与浑浊。
· 溶解温度:熔点约60 ℃,母液配制时可加热至60–70 ℃加速溶解。
· 耐热性:200 ℃以内短时高温(焙烤、熬煮、杀菌、熬糖)不影响凉感强度。
· 防析晶:高浓度母液或热溶液冷却过程易过饱和析晶,应控制浓度或趁热使用;冷灌装体系务必采用母液或增溶方式。
· 建议与香精同批预混,在配料早期(混合、乳化前)加入,保证体系均匀。
· 口香糖/胶基糖:溶于香精后与胶基混合,或与粉料预混后加入,避免局部过浓。
· 牙膏:先溶于丙二醇或香精油,再与膏体捏合,防止结晶形成砂粒感。
· 乳品/冰淇淋:可随香精在巴氏杀菌前或后加入(耐热),冷冻环节注意低温析晶问题。
· 用量控制在目标基料中的溶解上限以内;含乙醇、丙二醇、甘油等多元醇的体系对 WS-23 承载量更高。
· 低温产品(冰品、冷藏饮料、漱口水)防过饱和析晶:可降低用量或复配增溶剂。
· 避免与强氧化剂、强酸、强碱长期共存;高 pH 或特殊体系应先做稳定性考察。
乳液、膏霜等体系:先将 WS-23 预溶入油相或香精,再按常规均质/乳化工艺操作,避免以结晶粉末直接加入导致分散不良或析晶。
3 工艺建议
3.1 溶解与预混
3.2 温度控制
3.3 添加时机与投料顺序
3.4 防析晶与体系兼容
3.5 均质与乳化
